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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更新时间:2022-10-20   点击次数:641次

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
一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",按照“谁使用,谁负责"的原则,建立以实验室负责人为主体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,加强安全管理。

二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,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开展安全教育,切实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。

三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,妥善处理废气、废液、废物,不得随意排放。

四、实验室要保持文明整洁,仪器设备、材料、工具等物品摆放整齐,布局合理。不准存放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一切物品,保障安全通道畅通。

五、实验员、科研人员、学生做实验时,根据需要,正确穿戴、使用劳动防护用品。

六、实验室应制定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放射性污染、防事故等方面安全预案,落实安全措施,并定期检查。用电必须保证安全,严禁乱接乱拉电线。

七、对剧毒、放射性物品及其他危险品,必须指,定专人管理,做到“四无一保"(无被盗、无事故、无丢失、无违章、保安全)和“五双"(双人保管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帐),危险品管理人和使用人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知识,严格履行领用手续,剩余物品及时交还,对废弃物妥善处理。

八、实验开始前,指导教师要讲清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,操作过程中,指导教师不得擅离现场。具有危险性的实验,须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操作。

九、实验结束后,必须关闭实验室电源(确因特殊需要不能关闭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)、水源、气源、门窗等。

十、对于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,将严肃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。

实验室学生守则

 

一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二、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,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,明确实验目的、内容和步骤,了解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,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,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
三、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、安静,不得迟到早退,严禁打逗、喧哗、吸烟、吃零食等不文明行为。

四、学生应独立完成实验准备工作,经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检查认可后,方能启动设备,正式开始实验。

五、实验过程中,应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操作规程,准确记录实验数据,不得抄袭他人,按时完成实验任务。

六、对实验的方法步骤及设备操作如有疑问,应向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提出。仪器设备发生不正常现象时,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。

七、爱护仪器设备,节约用水、用电和实验材料。严禁私自将实验室物品带出。

八、实验完毕,须将实验数据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,并将实验中使用的各种仪器、工具、材料等整理完毕后,方能离去。

九、实验结束后,应认真分析实验结果,科学进行数据处理,精心绘制实验图表,按时完成实验报告。

十、学生要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行设计的实验时,应提前预约实验室,报告自己的实验目的、内容和所需仪器设备,经批准后,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实验。

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及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

 

一、实验室仪器设备是学校教学、科研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,必须按照合理配置、开放共享、妥善使用、加强维护的原则,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,满足学校教学、科研工作需要。

二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,每台仪器设备均应明确具体的保管人员。

三、实验室人员应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保管、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,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,认真填写《实验室运行管理记录册》。

四、实验室人员应定期对本实验室固定资产进行核查,保证帐、实相符。

五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应按照相关规定明确专人保管、专人操作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,并且考核合格后,方可独立使用。每台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定时进行维护维修,填写《大型仪器设备技术档案》,做好使用和维护维修记录。

六、仪器设备对校内其他单位借出,须填写《实验仪器借出、归还记录册》,借用期限由双方协商,办理有关手续。仪器在借出和归还时,双方要进行检查验收。仪器设备如向校外单位借出须报学校审批。

七、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按学校《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》办理。因以下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和丢失的,应予赔偿:
1.
不听指挥、不遵守操作规程或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操作造成的损坏;

2.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未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就轻易操作造成的损坏;

3.未经批准,擅自动用、拆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坏;

4.单位责任人或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、不负责任、操作错误或保管不当而导致的被盗、失火、水灾等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;5.公物私用造成的损坏或丢失等。

八、各单位对闲置、多余、淘汰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提请调剂、调拨处理,对已达使用年限并且无法达到使用技术指标,或损坏严重、无法修复,或修理费用昂贵、没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提请报废,学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拨或报废处理。